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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责在心,履责于行 ——尤溪一中见义勇为好学生事迹简介时间:2023-02-22 2023年2月2日晚自习放学,高一9班罗子翔、高一12班陈思楷骑行至闽中大桥时,发现一女子从他们面前跑过,半身越过大桥护栏,疑似要跳桥轻生,情况紧急,两位同学当即扔掉自行车,飞身目前施救,一人一边紧紧地抓住了该女子,后在路过群众的帮助下将遇险者救下,救人后两人等到警察到达现场处置才默默离开。事后两人也没有声张,直到尤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蔡生良指导员一行人到校告知这一好人好事,学校和老师才知情。 知道此事后,学校于2月20日通过升旗仪式对两位同学见义勇为的事迹进行了通报表扬,号召广大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身上的责任担当、敢于作为的优秀品质。罗子翔、陈思楷两位同学就是我校责任教育成效的典型,在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中学子的责任精神,这不是能用分数或获奖可以衡量的,而是真正将责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履行了校训——做有责任感的人。 上一篇立鸿鹄志,做奋斗者下一篇交通安全进校园,文明守法记心间 |